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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发表于 2019-12-23 11:08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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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8日,海南省海口海口市首起信用卡诈骗案宣判。被告人柳发响,以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、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
现年40岁的柳发响,家住海口市五里牌居委会东风组。2005年初,柳某在该市南桥镇潼塘村与他人合伙开办花炮厂,为方便存取款业务,于同年6月18日在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金穗卡(准贷记卡),实授贷款额度30000元。
因迷上了“六 合彩”赌博活动,柳某逐渐输掉了原有的积蓄,加之花炮厂经营亏损,为补漏洞,透支信用卡金额已达29998.55元。截至2019年5月5日止,透支本息共33793.37元。发卡银行经多次口头和书面催收无果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。案发后,柳某于5月10日归还了透支本息共33793.37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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